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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运输变更申请
原运单号码:

受理变更序号:

 

提出日期: 年 月 日 时 

变更事项

及原运单记载事项 

托运人记事

及特约事项 

承运人记事

及特约事项 



申请变更人名称: 经办人: 电话: 地址: 

 

[说明]:

托运人在货物起运前,或是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,因故需变更运输货物的名称、数量、起讫地点、运输时间、收发货人地点时,应填写本申请书向承运人提出(也可采用信函、电报等形式)。但是,在货物起运后,在可能的条件下,只允许变更货物到达地或收货人。

如承运人要求变更运输日期、车辆种类和运行路线的,也应及时通知托运人并协商一致。
  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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